一、风险提示
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主要涉及如下几个法律问题:
1、构成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?
2、构成医疗事故,当事人一方按照一般医疗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时,人民法院应当如何适用法律?
3、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,侵权人应否承担责任,如果承担,按照何种标准承担责任?
患者在就医过程中,难免会发生各种医疗损害后果。这种损害后果,有的是因为医院和医生的过错造成的,而有的是疾病的自然转归或者不可避免的并发症。这就需要在起诉前,请专业律师,必要时会同具有临床经验的权威医学专家详细分析,才能得出医院是够具有过错的确切结论。此时,再去法院起诉不迟。
如果缺乏专业人员的指点,不明确医院是否存在过错的情况下盲目起诉,很可能在支付了案件诉讼费和鉴定费的情况下,得出医院不存在过错的结果或医院的过错有限、赔偿数额很小的不利结果。
二、律师支招
(一)起诉前的必备工作是
1、第一时间复印封存患者的病历;
2、确定患方是否有损失和损害后果;
3、考虑到诉讼时效问题,尽快携带您复印的所有病历,找专业医疗诉讼律师就院方诊疗过程是否存在过错、过错和患方的损害后果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进行分析。如果答案是肯定的,那么该案件就是有诉讼价值的,建议患方起诉。
(二)医疗纠纷起诉立案要注意的问题
按照诉讼法的规定,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,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。同时,鉴于我国公民人员素质的差异,为了方便老百姓诉讼,诉讼法规定,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,可以口头起诉,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,并告知对方当事人。在我们代理的案件中,法院一般在立案厅都有列好表格的起诉纸,或者将起诉状的格式内容用展板的形式,放置在大厅内,患者及其家属想自己撰写起诉状的可以参看相关的格式。但是,从我们接受的案件看,往往患者及其家属在撰写上的一个“通病”是“长篇累牍”,没有把重点突出出来。而是长篇的叙述一些过于微小的细节。我们律师撰写的起诉状往往都是一页纸,像发电报一样的减少字数,这也是一个诉讼技巧的运用;因为,在起诉状中过多的叙述自己的观点,无疑也将自己的诉讼要点表露无遗,是对方过早的了解到自己的诉讼情况。
对于起诉状的内容要求,我国诉讼法明确规定,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:
1、当事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民族、职业、工作单位和住所,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、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、职务;
2、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;
3、证据和证据来源,证人姓名和住所;由于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都是要在法庭上经过质证的,因此,患者及其家属不要搞什么“证据突袭”。应当在起诉状中明确列出证据和来源,以方便在诉讼中的质证。